堰桥实幼招收2019年秋季新生的补充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无锡市惠山堰桥实验幼儿园招收2019年秋季新生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6-48:52:42

一、招生对象:

2016831日以前出生的学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非本地户籍)

二、招生条件:

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向幼儿园申请入学,由幼儿园视情安排: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相应学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一年以上;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参加无锡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今连续)。

三、申请入园需提供以下资料:

1、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幼儿园门卫室领取表格,并请准确、工整地填写好)

2、父母双方江苏省居住证满一年(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惠山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无锡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缴费证明(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社保缴费单位要与合同单位一致,提供原件);

5、幼儿及父母原籍户口本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所在页,户口簿首页和幼儿一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四、招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622日(星期六)上午7:301130

地点:无锡市惠山堰桥实验幼儿园大厅(堰新家园82号)

五、注意事项

1)登记时请在当天交齐资料,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2)递交的证件资料经上级部门查验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正式入读本园。证件资料查验未通过审核的,请到其他幼儿园报名入读。

3)在提供材料时请不要弄虚作假,由于监护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学籍而影响适龄儿童入园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惠山堰桥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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