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惠山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各镇(街道)中心(实验)、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做好2015年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当前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执行。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入园对象和报名办法

1.幼儿入园年龄为:大班五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中班四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小班三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2.幼儿园招生一律于6月份进行,报名工作一般安排在6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幼儿园确定,各园在报名前10天张贴招生通告。

3. 具有我区户籍、房产证且与居住地相一致的幼儿,由父母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区幼儿园报名。报名时应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持有我区居住证并同时持有服务区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我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园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持有我区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的意见》(惠府发[2012]70号)文件精神执行(提供计生部门的查验证明;具有本区域内暂住证满一年;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无锡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另外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

4. 新生入园后,要在建立幼儿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将幼儿信息录入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幼儿电子档案。

三、招生管理和相关要求

1.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要严格控制班额,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各园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不得任意增班)。

2.全区全面推进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就近安排适龄幼儿入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在确保户籍人员、区居住证持有者适龄子女入园的同时,努力安排外来人员随带幼儿入园。

3.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4.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民办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幼儿严格执行普惠性收费政策。

6.认真执行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幼儿和残疾幼儿享受普惠性服务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的实际问题。

7.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各镇(街道)和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积极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各镇(街道)教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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